问题 | 危险驾驶罪血检119怎么判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对于在危险驾驶犯罪行为中的“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倘若血液内含有的酒精浓度超过了119mg/100ml的法定限度,便可视为是构成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罪名的其中一种情形,理应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对此类违法行为,应当处以一定时间的监禁,并且处以罚金作为刑罚。
然而,关于这一行为的最终判决结果将会受到众多制约因素的影响,比如是否曾引发交通事故、是否主动投案自首、以及是否存在前科记录等等,这些都需要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和判断,从而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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