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判刑的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法律法规,对于危险驾驶行为,具体的判决标准如下所述:首先,对于危险性极高且情节严重的追逐竞驶行为,将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且同时处以罚金;其次,对于醉酒后擅自驾驶机动车辆者,同样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且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再者,涉及校车服务以及乘客运输行业的从业人员,若其严重超额搭载乘客,或者在规定时速之外进行高速行驶,也将面临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惩罚,同时还需要缴纳罚金;最后,对于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擅自运输危险化学品,从而危害到公共安全的行为,同样会受到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严厉制裁,并且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者而言,他们对上述第三项和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因此也将按照上述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罚。另外,如果这些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相关的刑事法律,那么将会按照处罚更为严格的规定来确定最终的罪名和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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