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酒醉驾驶的刑法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违反相关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由于失职而引起了重大事故,使他人受伤或死亡,或造成万元以上非法损失的,应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若存在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情况或者是存在其他极其恶劣的情节,则应判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由于逃逸所导致的他人死亡者,应处以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的过程中,如果存在以下任一种行为,面临的将是拘留以及罚金的严厉惩罚: 追逐性质的竞驶情节极其恶劣的; 酗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冒险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超过额定人员载客过多,或者机动车规定速度过高的; 未经许可,随意运输危险化学品,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 如果机动车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对上述条款中的第三类和第四类行为有直接责任,也应按照前述规定进行相应的制裁。 如果存在上述两条规定的行为,并且还涉及到其他类型的刑事犯罪,那么应根据惩罚力度更为严苛的基本原则来确定罪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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