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定肇事逃逸的八种情况是什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下列八种情形皆可能被判定为肇事逃逸行为,具体如下所述:
1、在明知已发生交通事故的前提下,交通事故当事人却依然驾车或者丢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身无任何事故责任,因此驾车离去了事故现场; 3、交通事故当事人存在饮酒驾驶、无驾照驾驶等嫌疑,在报警后亦未遵守现场等待处理的规定,抛弃车辆而后又再次返回事故现场; 4、尽管交通事故当事人将受伤人员送至医院进行救治,然而在之后却并未报警并无故离开医院; 5、虽然交通事故当事人将受伤人员送至医院治疗,但是却向伤者或其亲属提供虚假姓名、地址以及联系方式后自行离开医院; 6、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接受调查过程中选择逃避躲藏;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拒绝承认曾经发生过交通事故,但有充分证据证实其应该知晓发生过交通事故的事实; 8、尽管经过与对方当事人多次协商仍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未经谈判即给予的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但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生物信息,又有证据显示其强行离开了事故现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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