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会构成危险驾驶罪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一犯罪类型主要涵盖了在公路上以过量饮用酒精形式驾驶机动车辆,进行激烈的赛车行为,以及在长时间连续驾驶后过度疲劳驾驶等行为。这些行为都对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当驾驶员的行为明显违反了交通规则,并且有可能引发重大交通事故时,那么他或她就有可能被判定为犯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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