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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危险驾驶罪中情节轻微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分类 交通事故-醉驾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相关规定,倘若在危险驾驶行为中符合某些特定的条件,便可将其视为情节轻微的犯罪行径。这些条件可能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虽然存在追逐竞驶的行为,但情节并不严重恶劣;
其次,尽管涉及到醉酒驾驶,但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相对较低;
再者,即便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活动,只要没有严重超出额定乘员载客或者规定时速,也有可能被判定为情节轻微;
最后,即使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运输,只要没有对公共安全造成实质性的威胁,同样可以被视为情节轻微。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选择适用较为轻缓的处罚措施,例如判处被告人拘役并处以罚金。
然而,对于何种情形应当被认定为情节轻微,还需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分析与判断。若在同一案件中同时触犯了其他犯罪行为,则应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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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2:4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