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通危险驾驶罪处罚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东部沿海城市江苏省的南通市,对涉及危险驾驶罪的案件处理参照国家法律基本法则,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危险驾驶行为主要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进行追逐竞赛以及严重超速行驶等。针对此类违法行为,司法机关通常会依法判处被告人拘役,同时处以罚金。拘役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至六个月之间,具体的刑期将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性由当地法院作出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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