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加重的情节有哪些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
1.存在严重超过额定载客数量、装载货物重量或者行驶速度的; 2.未持有有效驾驶执照而驾驶机动车; 3.涉嫌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证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 4.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等特定路段驾驶汽车的; 5.造成交通事故并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或者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擅自逃离现场,但尚未构成刑事罪名的; 6.担当旅客运输车辆驾驶员的; 7.逃避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的检查,或者拒绝配合、阻挠公安机关依法执行检查工作,但尚未构成刑事罪名的; 8.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到每百毫升二百毫克以上的; 9.曾经因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而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责,以及其他可以加重处罚的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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