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五年后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交通管理部门发布禁止驾车的处罚通知之日起,将开始进行相应时间的计算,且在五年内驾驶员无法获得新的驾驶许可证。
对于醉酒驾驶运营机动车辆的情况,不仅将其驾照予以吊销,还会命令其在十年之内不得再申领任何类型的驾驶执照,同时须接受法律的制裁;而当驾驶员在此期间再度具备申领驾驶执照的资格时,也将被严格禁止驾驶运营机动车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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