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没有被起诉是否留有案底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在醉酒驾驶案件中并未受到司法机构的起诉,则往往代表着该违法者没能留下任何犯罪记录亦即所谓的“案底”。
案底主要涵盖当事人的犯罪纪录信息,这其中就包括经由人民法院所依据法律公正程序所做出的刑事判决。 针对那些因醉酒驾车而被检察机关决定不予起诉的个案来看,由于被告人并未受到法院的定罪裁决,所以自然也就无法产生所谓的“案底”。 值得关注的事实是,已过了追诉时限、特定犯罪性质须要被告知才能予以审理但是却无人告发或告知被撤销、罪行嫌疑人离世以及其他所约束的法律裁定免除追究刑事责任等几种特殊情形也通常属于“123不起诉”的范畴中。 然而需要强调的是,即使未受司法机构起诉,醉酒驾车行为仍可能遭到行政处分,例如吊销驾驶执照等。 同样地,若醉酒驾车行为引起了严重的交通事故,且该事故被判定为犯罪,那么相关责任人必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同时留下案底。 因此,虽然在多数情况下,未被起诉意味着罪犯没有案底,但需提醒大家的是,醉酒驾车行为本身可能引发诸多法律代价和责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1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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