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职人员三次醉驾怎么处理2025年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公职人员的醉驾事件中,除了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进行惩戒外,所在单位亦应对其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由于该行为已构成违法条例,因此可被视为过错行为,进而施行记过或记大过等行政处分。
首次醉驾者将会被暂时扣押六个月的机动车驾驶证,同时需缴纳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若再次发生醉驾行为,则将面临十日以下的拘留以及驾驶证的吊销,同时仍需缴纳1000元至2000元的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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