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对方全责我跑了算逃逸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车祸责任认定时,我必须明确指出,若对方承担主要责任,那么事发当时我并不算作肇事逃逸行为人。
然而,对于肇事逃逸行为的构成条件,我们需要有更清晰的认识: 首先,事故当事人在明知已经发生了交通事故的情况下,选择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 其次,事故当事人如果认为自我对事故无任何责任存在,依旧驱车逃离了事故现场; 再次,如果事故当事人具有酒驾或者无证驾驶等不良行为嫌疑,虽然已经进行报案,但却未履行在场等待处置的义务,反而选择弃车离去,事后又返回现场; 然后,倘若事故当事人已经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但是并未上报该事故,同时擅自脱离医院;接着,事故当事人即使将伤者送至医院治疗,但是却给了伤者或家属虚假的姓名、地址及联系方式便自行离开;随后,事故当事人在接受调查过程中故意逃避; 最后,事故当事人全程离开现场并否认曾经发生过交通事故,但是有充分证据显示其应有意识到事故发生的事实。 同时,还有一类事故当事人,尽管经过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在未得到协商答应的赔偿费用时便明显感到无力支付,因而未留下个人真实的信息,此时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其为强行离开现场的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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