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骑电瓶车,电瓶车不要了可以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驾驶者有可能受到警告或者罚款的惩罚。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明确要求,若在饮酒之后再进行电动自行车行驶,同样被视为酒后驾车行为,这种情况下驾驶者一般将面临警告或高达五十元人民币的罚款惩处。 假如驾驶者拒不遵守罚款决定,或者妨碍了交警行使职责等举动,他们所持有的非机动车便有可能被暂时扣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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