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第三者责任险条款》第五条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法律法规和本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伤害而被提起诉讼或仲裁,所产生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诉讼或仲裁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的金额在本保险合同载明的赔偿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赔偿限额的30%。
第七条第七项
保险车辆在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的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对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