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证交通肇事而后取得的驾驶证是否要吊销?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无证交通肇事而后取得的驾驶证不要吊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人员驾驶机动车肇事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不得申领。发生事故时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需要五年以后,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需要在十年以后,另外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可以在违法行为处理完毕以后申请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对于无证驾驶的,应当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无证驾驶肇事的不会被终生禁驾,违法行为处理完毕以后,可以申请并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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