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尾事故对方全责理赔流程是什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遭遇追尾事故且确认责任在对方时,首要任务是保障自身及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立即启动危险警示灯并在正确区域摆放相应警示标志以避免二次事故发生。
随后,需对事故现场进行详实的记录与拍摄,具体内容包括现场整体场景、车辆受损情况以及撞击点和车辆牌照等重要线索。 紧接着,务必尽早向警方报案并同时联系双方各自的保险公司,互相交流并分享驾驶执照、行驶证等相关证件信息。 接下来,受损方需要前往指定的定损地点进行损失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安排车辆维修事宜,同时妥善保管维修发票和详细清单作为日后理赔的依据。 最后,向全责方或者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要求,其中涵盖了车辆维修费用、可能产生的误工费以及交通费等各项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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