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追尾对方报保险,钱怎么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当发生交通事故,如被追尾时,倘若对方已决定申报保险赔偿,作为事件的责任方,您应当迅速与对方所在的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详细陈述此次事故的相关情况。
保险公司随后将派出专业的定损员负责对您所遭受的车辆损失程度作出详细的评估。 在定损工作顺利完成之后,您有权自主选择前往保险公司指定的维修厂进行修复作业,而相应的维修费用则将由保险公司直接支付给该维修厂。 然而,若您希望前往自己信赖的维修厂进行维修,那么您需先行垫付相关的维修费用,待维修完毕并获得维修发票及其他相关单据后,再前往对方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总而言之,您需要妥善保存涉及本次事故及后续维修过程中的所有证据以及单据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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