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保险公司理赔不合理一直托着对谁不厉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遭遇车祸之后,若保险公司所作出的赔偿方案并不合理并且出现了延迟支付的情况,这无疑对被保险人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影响。
他们有可能面临财务状况恶化、个人利益受损以及处理烦琐事宜的额外支出等诸多挑战。 在此种情况下,根据保险合同中所设定的义务条款及相关全国性的法律法规,被保险人完全有权利向保险公司提出要求,敦促其尽快并以合理的方式进行赔偿。 倘若保险公司继续采取拖延策略或者无视被保险人的正当诉求,那么被保险人便可考虑通过投诉、仲裁甚至是诉讼等多种途径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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