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意外险对方赔了保险公司还赔不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伤员受到伤害,责任归属明确为对方全责并且在事后完成了全额赔付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所购买的意外保险若符合保险理赔范畴之内,仍有权获得进一步的赔付权益。
然而,倘若被保险人已经从肇事方处获得了相关损害赔偿,那么保险人在对其进行保险金赔偿时,便可相应地扣除或抵销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处已获取的赔偿额度。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对方负有全部责任,保险公司也可能仅需承担被保险人自行支付的那部分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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