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车的强险给多少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肇事罪》法令体系中,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为“交强险”)的赔偿额度划定存在有责及无责两种基本情形。
首先,当被保险人对于交通事故负有责任时,其承担的各项赔偿责任将受到严格规定,其中包括死亡或残疾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18万元整,同时包括医疗费用赔付限额为人民币1.8万元以及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人民币2千元。 其次,若被保险人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并未承担任何责任,则其所应承担的各项赔偿责任亦将相应降低,具体而言,死亡或残疾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1.8万元,医疗费用赔付限额为人民币1.8千元,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仅为人民币1百元。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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