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车辆被撞,是否应联系自己的保险公司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您在行车过程中不幸遭遇了汽车追尾事件,且明确判定肇事方全责的话,您便无需自行向保险机构索赔。
这样的情况下,相关赔偿责任将全部由对方车辆所覆盖的保险公司承担。
如果肇事方并未投保,则其需独自承担相关损失。
然而,请注意,唯有当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系由于受损害方主观故意导致时,保险公司方有权拒绝承担此类赔偿责任。
因此,我们还是希望广大车主能够积极遵循保险法中的规定,按照规定进行各类车辆保险的购买和续保工作,以确保自身及他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8 21:4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