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逃逸后交强险是否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相关法规规定,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其所涉及到交强险的赔付问题确实应予重视。
虽有少数例外情形,但交强险仍然肩负着保障受害人权益的重要使命。 然而,在此过程中,保险公司同样需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仅在限额范围内对必要的医疗救治费用进行先行垫付,而非全数承担。 具体而言,只有在如下这几种情形下,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赔付:(一)涉案车辆驾驶员尚未获得驾驶资质或处于醉酒状态; (二)被保险机动车在失窃、抢劫等事件发生期间遭遇交通事故; (三)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刻意策划、制造了本次道路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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