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索赔程序如下:
首先,当投保人或者被保人发现险情时,应及时向保险公司通报,进行报案; 接着保险代理人或鉴定师将前往事发地点进行深入细致的实地勘察取证工作; 然后,根据采集到的证据材料,经由保险经纪人或核保分析员审查判断,最终决定是否给予相应的理赔款项。 在保险公司收到被保人或受益者提出的赔偿或给付保险款项的申请后,应立即开始审核确定; 如情况较为复杂,保险公司具备在收到申请后三十日之内完成审核判定的条件,但是在合约中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则依照具体条款处理。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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