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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肇事罪对方要保险吗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总则之第七十五条明文规定,若事故车辆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那么保险公司有义务在其所承担的责任限额范畴之内,为伤者提供及时必要的抢救费用。
然而,若抢救费用超出了责任限额,或者事故车辆并未投保强制保险,且肇事者选择逃避责任,此时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便可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的抢救费用。在此之后,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将依法享有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的权利。因此,倘若对方车辆确实已经投保了强制保险,那么保险公司理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保险赔款。反之,若对方车辆并未投保强制保险,或者肇事者选择逃避责任,那么对方很可能需要借助于社会救助基金来支付抢救费用。当然,无论何种情况,作为责任人,他们最终都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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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9:5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