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保险公司定损残值部分赔不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解答
律师解析:
当前,各大司法机构在实际审判过程中对于汽车残值的处置方式,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其中的第五十九条款之规定,全中国范围内所有法院的法官们做出的裁决均是将残值赋予给保险公司这点毋庸置疑。
然而,关于残值的具体处置方式,以国内司法实践为例,主要存在以下三种观点和做法。
首先,当汽车遇险后,其受到的损坏程度达到完全报废的标准,且原告方拒绝继续使用该车辆时,若保险公司在赔偿原告方合理损失之后,有权收购并拥有该废旧车辆。
其次,假如涉案车辆在遭受损害后无法立即移交给保险公司,那么法院将会根据相关的车辆事故受损价值鉴定报告,在赔偿金额中扣除车辆受损残值的部分。
最后,如果保险公司仅提出要求车辆残值归属公司,但在车辆交付不能的情况下,却未主动申请进行残值鉴定,那么他们就需要承担败诉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3 3: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