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汽车超载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因车辆超载而引发了这次事故,且此因素被认定为导致事故发生的关键原因之一,那么保险公司将无法对此类情况进行赔偿。
然而,在其他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保险公司仍需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方进行赔偿。但需要注意的是,如若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系由受害人故意行为所致,则保险公司将不予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