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保险不赔的部分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交通事故中所产生的未能得到保险公司理赔的那一部分损失,应由导致该次交通事故的过错方按照其各自所犯错误的严重程度和比例来承担赔偿责任。在机动车辆由于交通事故而造成损害的情况下,如果这起事故被认定为是该机动车辆一方的责任,那么首先应当由负责承保该机动车辆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在其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若仍有不足之处,则应由负责承保该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继续进行赔偿;
然而,如果该机动车辆并未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话,那么剩余的损失将由侵权责任人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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