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闯红灯全责保险公司赔不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车辆因驾驶员在红灯亮起时仍冒险通过而导致车祸并承担全部责任,则通常情况下,该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应在其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然而,我们必须强调的是,在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下,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 首先,如果驾驶员尚未获得驾驶资格或处于醉酒状态; 其次,如果被保险机动车在被盗窃或抢劫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 最后,如果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了道路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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