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有证人没证保险拒赔怎么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缺乏驾驶资格证书的情况下进行驾车活动时,尽管交强险理应对此提供赔偿保障,但若保险公司以此为理由拒绝支付相关赔款,当事人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公正裁决。如前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发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明确规定,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乃是本次相关案件中,唯一能够构成该项保险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正当理由。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同时,亦享有向肇事方追偿相关费用的权利。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保险公司在制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时,其所规定的免责条款若违反了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对交通事故中的第三方利益造成损害,则此类条款不应予以适用。 最后,对于无驾驶资质的人员驾驶车辆引发事故,并对此负有责任的情况,虽然交强险是保险公司与车主之间签订的合同,但其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不应仅仅依据车主的责任划分,而是应当根据事故是否对事故受害者造成人身伤害这一关键因素来作出判断和决策。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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