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疤痕恢复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在为了确定保险事故的各类、源头以及保险标的的损失幅度方面而进行的必要且适宜的费用,均应由保险人自行承担。”之原则,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作为一种责任型保险,理应对财产损失赔偿限额范围内的鉴定费用负责补偿。法律基础如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第十一条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第三十一条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第四十八条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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