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交强险如何赔偿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因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情况下,机动车交强险将按照责任限额值进行赔偿。
责任限额指标划分为四类,分别是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无责时的赔偿限额。 若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其赔偿限额规定如下: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则为1.8万元人民币; 3.而对于财产损失赔偿的限额规定则为2,000元人民币。 然而,当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主观过错或过失时,它的赔偿限额也会发生相应改变: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降低至1.8万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缩减为合格,8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的最高限制被设定在了100元人民币。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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