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计算交通事故中的个人损害赔偿金额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复杂而又重要的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我们列举出以下具体的赔偿项目以及相应的计算方法:
首先是医疗费用部分,这是基于医院对事故受害人进行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需的必要费用来计算并按照相应票据支付; 第二项是误工损失费,该费用根据受害人由于误工而导致的固定收入减少情况进行计算; 第三项涉及的是住院伙食补贴费,这是依据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计算; 第四项是护理费用,如果伤者在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按照误工费的规定标准来计算,若没有收入则参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平均生活费计算标准; 第五项讨论的是残疾者生活补助费,这个费用是根据残疾程度的不同,参考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平均生活费进行计算,自伤残之日起,应赔付二十年; 第六项是残疾用具费,因为残疾需求需要配置补偿功能的器具时,需根据医院出具的证明按照更适合普及性选择的器具费用来计算; 最后,我们讨论了交通费、住宿费以及其他必要费用,这些费用都需要根据当事人实际的需求来计算,并且需要提供实际发生金额的凭据。 对于肱骨骨折这种常见病况,通常会被评定为9到10级,并根据伤残鉴定结果,向受害人支付其实际住院过程中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伙食费、误工费、营养费与交通费在内的各项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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