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公交车上摔伤如何进行理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公共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事件,倘若驾驶员已经尽全力确保乘客的乘车安全并在驾驶过程中无任何过错行为,然而乘客仍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损伤,那么法律将会不予以支持受害方进行相关的赔偿要求;
反之,若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在于驾驶员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时导致乘客受到摔伤,那么这位乘客有权向运营该辆公共汽车的公交公司提出索赔要求,要求公交公司承担起赔偿其医疗费用、丧失工作所得的工资补偿、需要他人照料期间工资补偿、前往各处治疗所产生的车马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辅助费用等诸多方面的责任; 倘若不幸导致使用者肢体残疾,这位乘客还可提出残疾赔偿金请求及生活不能自理人员的抚恤金申请、对于残疾人生活所需的专用辅助设备购置费用的补贴等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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