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应包含哪些关键内容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交通事故赔偿事宜的友好协商协议通常应包含如下关键要素:
首先,协议双方需详细列明各自的个人基本信息; 其次,详尽规定最终的支付赔偿款项的具体金额和各个赔偿项目明细。 其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花费、护理照顾、因伤无法工作产生的经济损失、住房饮食支出、需要赡养的亲人生活费用、治疗后续花销以及身体受创所带来的精神补偿、伤残损害赔偿等等; 然后,具体清晰的列出赔付款项的支付方式以及具体兑现时间; 最后,通过书面形式表达双方完全在自愿基础上签署本协议,避免误读或显失公平的情况出现。 同时应表明,在协议签署之际,各方确认并接受严格按照本协议执行,互相不得无故提出异议和修改要求。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三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依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日期。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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