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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车险保险医疗费哪些不赔偿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处理交通事故所引发的伤势治疗过程中,对于那些与本起交通事故并无关联性的其他疾病的附加治疗费用不应予以承担;
其次,若未提供医师开具的转院证明而前往其他医院接受治疗的相关费用(仅在存在特殊原因时可以例外),亦不应由肇事方承担;
另外,未经医生开具处方擅自购买的药品费用也应被剔除在外;
再次,那些缺乏患者姓名信息的处方以及医疗费用收据同样不能予以确认来源因而无法获得赔偿;对那些既没有注明日期又或者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不符的医疗费用收据,我们亦不能予以受理;
同时,那些与实际情况存在显著差异的高额治疗费用,我们也将进行严格审查;
最后,对于同一天内多次重复购买相同药物的费用,我们也将不予认可。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四条,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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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0 20: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