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发生事故我负全责怎样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旦发生车祸事故并确定为我方全责时,便可依照以下步骤执行相关事宜:
首先,应对对方当事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予以全面且全额的赔偿责任,这其中主要包括医疗费用、误工工资损失、评估护理费用、交通运输租用费用、住宿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助以及营养费用、技术评估师费用、伤残赔偿金、辅助伤残器具使用补偿、丧葬费用、被抚养人生活费用、死亡赔偿金、对精神上所受到的损伤进行安抚所支付的金钱、以及因修复车辆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等。 其次,若对方为机动车驾驶员,那么上述所有费用将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其购买的强制性第三者责任保险赔偿限额内负责全额赔付;倘若在对方保险责任限额之外仍存在额外的车辆损失情况,则这些损失将根据当事人方所购买的车辆损失保险规定范围内,由其保险公司负有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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