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怎么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了详尽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之后,各方理应开启关于民事赔偿方面的深入沟通与协商。
对于交通事故所导致的损害赔偿纠纷,受损方有权利寻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协助调解或者自行直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若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各方未能达成共识或是在调解书签署之后未能依照约定予以履行相关义务,那么受损方可拥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合法权利。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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