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车撞了对方全责医药费掏多少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归属及相应的医疗费用赔付方式,原则上应遵循实际发生金额为核心依据展开计算。这里所指的医疗费用,即患者在遭受人身伤害后为了接受医学检查、治疗以及康复训练而必需支付的各项开支,其中涵盖了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用、住院费用以及药品费用等等范畴。
值得注意的是,抢救费用亦在此列。所谓抢救费用,是指保险汽车在出现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受伤情况下,医院针对严重生命体征异常和偶有生命体征相对稳定却如不能采取适当应对措施便将引发生命危亡,或是可能导致伤残、器官功能障碍,抑或病情显著加剧,年内延长的受害者实施必要处理措施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同时该项费用参考了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及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作为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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