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是作为经济损失的一部分,通常由责任方支付给受害方。误工费的计算公式一般为误工费=误工期*日均工资。
如果受害人有固定的收入来源,那么误工费应该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如果受害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情况,可以参考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确定。 误工费的计算通常基于以下几个因素: 1、误工期:这是指因事故导致的伤病治疗和康复期间,受害方无法正常工作的时间。误工时间通常由医疗机构或法医鉴定机构出具证明来确定。在无法确定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2、日均工资:这是指受害方的平均日工资,通常根据受害方的月工资或年工资来计算。 3、医疗期间的休息日:这是指受害人在医疗期间的休息日,也应计入误工费的计算。 请注意,以上的计算方法是通常情况下的规定。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受害方是自雇人士或者法律有特别规定的,误工费的计算方法可能会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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