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受伤一方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众所周知啊,遭遇了交通事故之后,无论是开车的机动车驾驶员还是骑自行车的非机动车驾驶者,只要他们受到了伤害,都有权利向肇事者申请精神损失费哦。在这里呢,所谓的精神损失费其实就是当我们因为这些侵权行为而遭受了肉体上或者财产上的损失之外,还要忍受那些让人心烦意乱、疲惫不堪的精神痛苦和精神折磨等等之类的情况发生时,我们作为受害者就有权力向法院提出索赔要求,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我们的合法权益也确实受到了侵犯,这样我们才能提交诉讼。到了这个时候,法院就会站出来,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是否应原告的要求支付精神损失费,然后再根据法律的规定以及实际情况,给出判决结果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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