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住院医保报销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医疗保险(包含互助型医疗)沐于交通事故中,其并无报销权能,通常情况下仅由肇事方担任赔偿职责。
尽管医疗保险可报销部分药物所产生的花销,但对于交通事故而言,只能是肇事方承担损失。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通常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加以解决,寻求理赔对象为肇事者,医保中难以进行有效的报销。 然而,如果存在三种特定情况,医疗费仍可在医保范围内报销: 首先,如果个人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了部分责任,那么个人承担的那部分医疗费可由医保来担当; 其次,若医疗费用依法应由第三方负担,而第三方未能支付或无法确定,则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率先予以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便享有对第三方的追偿权; 最后,若是由于交通事故而负全责,即伤害的原因是由于自身的过错,造成的医疗费用并不属于不应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范畴,因此医疗保险部门必须对医疗费用进行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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