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误工完税是否需要办理纳税证明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误工完税需要办理纳税证明,受害者得到对方支付的误工费应该算入个人收入之中,超过个税起征点应当缴纳个税。
个人纳税证明,就是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指相关部门对某个纳税人在某个区域某段时间为国家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所开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交通事故赔偿的费用有: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 6、营养费; 7、残疾赔偿金; 8、残疾辅助器具费; 9、丧葬费;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11、死亡赔偿金; 12、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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