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死亡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2025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对于受害死亡人本人直接予以赔偿受诉法院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费10倍的死亡赔偿金。对于受害死亡人亲属予以赔偿受诉法院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费20倍的死亡赔偿金,这个赔偿金需要根据受害死亡人的年龄大小进行计算扣除,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减少1岁,减少1倍赔偿数额,最低不少于5倍;对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倍赔偿数额,最低不少于5倍。
2、事故造成受害人残疾的,对残疾者自伤残之日起予以受诉法院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费20倍残疾赔偿金计算,这个赔偿金不仅会因受害人的年龄而有所不同,也会以受害人的伤残等级不同而不同,然后根据受害人的年龄、伤残等级计算出所得赔偿上限范围,在范围内确定受害人可能获得的精神损失费赔偿金额。 3、事故未造成残疾程度的受害人给予的精神损失费赔偿,以司法鉴定方式评定轻伤、重伤标准来划分等级。轻伤的精神损失赔偿金可确定为受诉法院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费;重伤者的精神损失费按起诉法院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费的35倍赔偿;为达到残疾程度的精神损失费赔偿按照情节一般不超过残疾赔偿金。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赔偿金额并没有统一的规定,精神损失费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事故责任方的过错程度、造成的损害后果、责任人的经济能力,以及起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决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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