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骨盆骨折的赔偿标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车祸骨盆骨折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 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2.误工费。 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3.伙食费。 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 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5.交通费。 以公共电(汽)车、火车的硬座、轮船三等以下舱位等的收费标准计算。 6.造成残疾的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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