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警队定责要带什么证件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若您计划前往交通警察部门进行责任认定,请务必携带以下文件:
个人身份证明文件、驾驶执照以及车辆行驶执照。 倘若事故涉及到车辆保险事宜,则还须同时携带相关的保险证明文件。 在能够反映事故真实场景的现场照片、录像资料等证据方面,如您手头已有,亦请一并携带,这样有利于我们更为精确地进行责任判定。 此外,如事故导致人身伤害情况出现,那么相应的医疗证明文件同样需要提供给我们。 值得提醒您的是,由于各地交通警察部门的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您前往之前,建议您先行向当地交通警察部门进行咨询,以便确保您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齐全无误,从而顺利完成责任认定程序。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 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本规定第六十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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