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警判责签字后能复议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在交通警察判定责任人之后,便可进行复议程序。
若个人对于交通警察所作出的责任认定持异议,则应于收到责任认定书之日起的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形式的复核申请。 值得关注的是,在提出复议申请时,务必提供充足且合理的理由以及相关的证据作为支撑。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