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电动车撞人处罚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碰撞事故的处理,需依据具体的事实状况以及涉案未成年当事人的实际年龄做出决定。
首先,若未成年人身处16周岁以下,则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的行为本应被视为非法情形; 若因此而引发其他人员的伤害事件,作为其近亲属的法定监护人需负担起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其次,若情节较为严重,相关部门或机构有可能对该未成年人实施批评教育,甚至要求其参与交通安全方面的学习活动。 最后,对于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若其在驾驶过程中因自身过失导致碰撞事故发生,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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