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书书面内容多久能拿下来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在完成勘查现场工作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交通事故责任书应当得以制作完成并及时送达到相关方或所有当事人手中。
然而,如果涉及到检验或者鉴定等额外程序的话,那么我们需要等待对其进行检验所产生的报告以及鉴定意见被确定之日再过五个工作日后,才能正式开始着手制作而成交通事故认定书,并将其送达给各方当事人。 对于那些涉及到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处理,在成功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及其驾驶员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我们也必须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与送达工作。 倘若案件存在一些其他的特殊情形,得到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之后,方可适当延长该时限。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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