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全责对方不签事故认定书能提车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发生交通事故且您负有全部责任而对方却未签署事故责任认定书时,正常情况下您是有权要求提取车辆的。
需要澄清的是,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出具根本无需对方的签字确认。 只要交警部门已圆满完成了有关事故的勘验与检测等相关工作,并据此出具了正式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您也充分履行了自身的义务,如支付保证金等等,那么通常而言,您就可以合法地提出申请并请求提取被扣留的车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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