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冲撞电瓶车责任怎么判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中的明确规定,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所引发的交通事故中,确定事故责任时应充分重视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过失因素。
若非机动车驾驶人自身存在明显过失,依照其过失行为的严重性适度降低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分担比例; 反之,若该事故系车辆一方无过失情况下造成,那机动车一方仅需承担不超出总赔偿金额百分之十的赔偿份额。 对于诸如撞击电瓶车这类事故的责任认定,必须深入剖析事故成因及双方过失程度。 若电瓶车驾驶员存在过失,例如违反交通法规或者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事故发生,那么机动车驾驶员有权依据电瓶车驾驶员的过失程度相应地减少其赔偿责任。 然而,若电瓶车驾驶员并未出现任何过失,反而是机动车驾驶员存在过失,那么机动车驾驶员就应当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其赔偿份额不得超过总赔偿金额的百分之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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